如果〈痞子英雄〉是BL……
2009/01/11 (Sun)
話説,陳在天與吳英雄這兩位個性迥異的警察,在一次又一次的出生入死中漸生情愫,認定了彼此,從冤家升華成了愛侶。他們擔心戀情曝光后會影響警隊的聲譽,所以他們唯有選擇談“地下情”。
![wwwwretchcc_-c_1451508593[1]](http://blog-imgs-26.fc2.com/m/i/y/miyukiparadise/20080724160732s.jpg)
約會的時候,你走前,我走后……
![wwwwretchcc_-c_1413497169[1]](http://blog-imgs-19.fc2.com/m/i/y/miyukiparadise/20090111041142s.jpg)
或者找個路人充當“電燈泡”……
在天:你只要跟著我們一天,我們就會給你500元(注:臺幣)作爲報酬。
英雄:經濟不景氣,難得有外快可以賺,你就答應吧。
![wwwwretchcc_-c_1951627347[1]](http://blog-imgs-19.fc2.com/m/i/y/miyukiparadise/20090111041419s.jpg)
只是,像這樣每天花500元找“電燈泡”太不划算了。於是,他們索性在公共場合扮陌生人,以避人耳目。而下一分鐘,他們往往會在漆黑的戲院内十指緊扣看警匪片……

某天,鬼鬼祟祟幽會的兩人,心有靈犀地穿了“情侶裝”……
英雄:怎麽你今天穿黑衣?不是説好我穿黑,你穿白?
在天:人家今天想陪你穿黑的,不行嗎?
英雄:好啦好啦,你要怎樣都隨你,我沒意見。
在天:你看你,又敷衍我了。如果你不喜歡我這麽穿,就說嘛!
英雄:陳在天,你到底想我怎樣?
在天:……我也不知道你想怎樣。口口聲聲說愛我,卻和別的女人摟摟抱抱……
英雄:你是說前天那個女人嗎?那個是我的表妹啦。
在天:好,這次就勉強放過你,下不爲例。……(沉默了一會兒)我突然覺得,是時候公開我們的關係了。
英雄:爲什麽?不是好端端的嗎?
在天:哪有情侶每次見面都要偷偷摸摸、鬼鬼祟祟的?所以,我想,要嘛,我們就分手;要嘛,就向大家公開我們的關係。(心想:這下子你還能在外頭“拈花惹草”嗎?呵呵呵……)
英雄:你說得沒錯。就這樣決定吧。
於是,他們就戰戰兢兢地“出柜”了

英雄:我愛在天。……我們彼此相愛。你們會祝福我們吧?
想不到,大家都很支持他們在一起,“哎唷,我們早就看出你們‘深愛對方’了。要不是太在乎彼此,又怎麽可能花這麽多口水和精力與對方擡槓呢?放心吧,我們絕對會支持你們的。”。甚至,連老伯伯也……

“你真幸運,遇到英雄這麽一個好男人,他有多疼你,明眼人都看得出。你要乖乖聼他的話,不要再和他擡槓了,知道嗎?”
可惜,他們快樂的日子,並不長久。這一天,英雄感冒沒去上班,憂心忡忡的在天放工后便直奔愛巢。他如往常般乘搭電梯到7樓,然而就在電梯門打開的那瞬間,他看見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。他心愛的英雄正與一名女子火熱地激吻著。當下,他不動聲色,出奇冷靜地按下了底層的按鈕……在電梯門逐漸關上的電光火石閒,英雄與在天的雙眼竟然巧妙地對上了。在天哀傷的眼神如同閃電般劈中了英雄,讓他在刹那間,恢復了意識(事情是這樣的,好動的英雄在家裏呆得悶了,就走到花園去透透氣,怎知道回來的時候,一位喝得爛醉的女子竟然把他認錯為她的情郎,二話不説就強吻了他……)。他急忙推開女子,去追在天。他乘搭電梯到達底層,發現在天就在那裏等著他。

英雄:你一定要聼我解釋……
在天:我就在這裡等著。看你怎麽解釋、看你還有什麽好説。這次的,應該不是什麽表妹吧?
英雄:不是,她不是我的表妹。其實我也不知道她是誰……
在天:是嗎?你和一個陌生的女子也能吻得這麽忘我哦?
英雄:是真的。我根本不認識她。
在天:還想狡辯?!……你知道嗎?我見到你吻她的時候,心痛得快要哭出來了……
英雄:我知道,我當然知道。我再也不敢了。
在天:如果你對女生還有感覺的話,你何必還要勉強和我一起?
英雄:冤枉啊……都說了這只是一場誤會,你要怎樣才會相信我?!我發誓我真的真的不認識她!
在天:(兩人僵持了一會兒后)我受夠了……我們還是分手吧……
哎呀,怎麽會這樣呢???你說會不會有下集呢?我也很想繼續寫,就看看還有沒有圖可以讓我YY的(如果有在天和英雄手牽手或是抱在一起的圖圖,就能寫大團圓結局了,嘻嘻……)。不過,我只能YY幾個月,4月后就不能了,因爲〈痞子英雄〉要播了嘛,到時候我們就可以知道真正的故事是怎麽樣了。總而言之,以上純屬“看圖編故事”的無聊惡搞之作,〈痞子英雄〉絕對不可能是BL(好可惜哦……爲什麽不是BL?)。
![wwwwretchcc_-c_1451508593[1]](http://blog-imgs-26.fc2.com/m/i/y/miyukiparadise/20080724160732s.jpg)
約會的時候,你走前,我走后……
![wwwwretchcc_-c_1413497169[1]](http://blog-imgs-19.fc2.com/m/i/y/miyukiparadise/20090111041142s.jpg)
或者找個路人充當“電燈泡”……
在天:你只要跟著我們一天,我們就會給你500元(注:臺幣)作爲報酬。
英雄:經濟不景氣,難得有外快可以賺,你就答應吧。
![wwwwretchcc_-c_1951627347[1]](http://blog-imgs-19.fc2.com/m/i/y/miyukiparadise/20090111041419s.jpg)
只是,像這樣每天花500元找“電燈泡”太不划算了。於是,他們索性在公共場合扮陌生人,以避人耳目。而下一分鐘,他們往往會在漆黑的戲院内十指緊扣看警匪片……

某天,鬼鬼祟祟幽會的兩人,心有靈犀地穿了“情侶裝”……
英雄:怎麽你今天穿黑衣?不是説好我穿黑,你穿白?
在天:人家今天想陪你穿黑的,不行嗎?
英雄:好啦好啦,你要怎樣都隨你,我沒意見。
在天:你看你,又敷衍我了。如果你不喜歡我這麽穿,就說嘛!
英雄:陳在天,你到底想我怎樣?
在天:……我也不知道你想怎樣。口口聲聲說愛我,卻和別的女人摟摟抱抱……
英雄:你是說前天那個女人嗎?那個是我的表妹啦。
在天:好,這次就勉強放過你,下不爲例。……(沉默了一會兒)我突然覺得,是時候公開我們的關係了。
英雄:爲什麽?不是好端端的嗎?
在天:哪有情侶每次見面都要偷偷摸摸、鬼鬼祟祟的?所以,我想,要嘛,我們就分手;要嘛,就向大家公開我們的關係。(心想:這下子你還能在外頭“拈花惹草”嗎?呵呵呵……)
英雄:你說得沒錯。就這樣決定吧。
於是,他們就戰戰兢兢地“出柜”了

英雄:我愛在天。……我們彼此相愛。你們會祝福我們吧?
想不到,大家都很支持他們在一起,“哎唷,我們早就看出你們‘深愛對方’了。要不是太在乎彼此,又怎麽可能花這麽多口水和精力與對方擡槓呢?放心吧,我們絕對會支持你們的。”。甚至,連老伯伯也……

“你真幸運,遇到英雄這麽一個好男人,他有多疼你,明眼人都看得出。你要乖乖聼他的話,不要再和他擡槓了,知道嗎?”
可惜,他們快樂的日子,並不長久。這一天,英雄感冒沒去上班,憂心忡忡的在天放工后便直奔愛巢。他如往常般乘搭電梯到7樓,然而就在電梯門打開的那瞬間,他看見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。他心愛的英雄正與一名女子火熱地激吻著。當下,他不動聲色,出奇冷靜地按下了底層的按鈕……在電梯門逐漸關上的電光火石閒,英雄與在天的雙眼竟然巧妙地對上了。在天哀傷的眼神如同閃電般劈中了英雄,讓他在刹那間,恢復了意識(事情是這樣的,好動的英雄在家裏呆得悶了,就走到花園去透透氣,怎知道回來的時候,一位喝得爛醉的女子竟然把他認錯為她的情郎,二話不説就強吻了他……)。他急忙推開女子,去追在天。他乘搭電梯到達底層,發現在天就在那裏等著他。

英雄:你一定要聼我解釋……
在天:我就在這裡等著。看你怎麽解釋、看你還有什麽好説。這次的,應該不是什麽表妹吧?
英雄:不是,她不是我的表妹。其實我也不知道她是誰……
在天:是嗎?你和一個陌生的女子也能吻得這麽忘我哦?
英雄:是真的。我根本不認識她。
在天:還想狡辯?!……你知道嗎?我見到你吻她的時候,心痛得快要哭出來了……
英雄:我知道,我當然知道。我再也不敢了。
在天:如果你對女生還有感覺的話,你何必還要勉強和我一起?
英雄:冤枉啊……都說了這只是一場誤會,你要怎樣才會相信我?!我發誓我真的真的不認識她!
在天:(兩人僵持了一會兒后)我受夠了……我們還是分手吧……
哎呀,怎麽會這樣呢???你說會不會有下集呢?我也很想繼續寫,就看看還有沒有圖可以讓我YY的(如果有在天和英雄手牽手或是抱在一起的圖圖,就能寫大團圓結局了,嘻嘻……)。不過,我只能YY幾個月,4月后就不能了,因爲〈痞子英雄〉要播了嘛,到時候我們就可以知道真正的故事是怎麽樣了。總而言之,以上純屬“看圖編故事”的無聊惡搞之作,〈痞子英雄〉絕對不可能是BL(好可惜哦……爲什麽不是BL?)。



